通过婚姻入籍:3 年规则
与美国公民结婚的人,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在 3 年而非 5 年后申请;“共同维持婚姻关系”是什么意思;以及如果婚姻在宣誓前结束,会发生什么。
译自英文。官方来源为英语版本。
申请条件
根据《移民与国籍法》第 319(a) 条,在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配偶,可在 3 年后而非 5 年后申请入籍。您必须:
- 在提交申请时年满 18 岁,并且是永久居民。
- 作为永久居民至少满 3 年,并有 3 年的连续居住。
- 在提交申请前的 3 年内,与您的美国公民配偶共同维持婚姻关系,并且您的配偶在这 3 年内一直是公民。
- 在这 3 年中,至少有 18 个月(548 天)实际身在美国。
- 在提交申请的州或 USCIS 辖区内居住满 3 个月。
- 在宣誓之前,与您的公民配偶保持婚姻关系。
- 在 3 年内表现出良好品行,通过英语和公民知识测试,并表明认同美国宪法。
三个时间条件必须同时满足
以下三段时间都必须各自达到 3 年:您的永久居留时间、婚姻共同维持的时间,以及您配偶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时间。
您可以在完成 3 年连续居住的前 90 天内提交申请,但 USCIS 政策规定,提交时所有其他条件都必须已经满足。因此,如果您的配偶只是 2 年前才成为公民,或者您结婚才满 2 年 10 个月,那么 3 年途径尚不可用:您需要等待,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改走 5 年途径。请使用 USCIS 提前提交计算器:提交过早的 N-400 会被拒收。
“共同维持婚姻关系”是什么意思
USCIS 将婚姻共同维持理解为夫妻实际共同生活。
- 法律上的分居:在法律分居期间,您不被视为共同维持婚姻关系。
- 非正式分居:如果您已不再同住,一般不被视为共同维持婚姻关系。如果您仍然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中,官员会逐案审查具体事实。
- 非自愿分居:在有限的情况下,由于您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分开居住(例如军事服役、工作要求的出差或调派),如果没有婚姻出现问题的迹象,则不会中断婚姻共同维持。服刑则不符合该例外。
提交申请后,USCIS 政策要求在宣誓之前,婚姻必须始终是法律上有效的。
如果婚姻在宣誓前结束
如果在宣誓之前出现以下情况,您将丧失 3 年规则下的资格:
- 您离婚(自最终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)或婚姻被撤销。
- 您的公民配偶去世(对于在光荣的现役中死亡的军人,其遗孀或遗夫有例外规定)。
- 您的配偶丧失美国公民身份。
与另一位公民再婚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。当您作为永久居民满 5 年后,您可能仍然可以通过 5 年途径申请。曾遭受公民配偶殴打或极端残忍对待的配偶适用特殊规定,请寻求法律建议。
需要提交和携带的证明材料
- 证明您的配偶在整个 3 年内都是公民的材料:美国出生证明、入籍证书或公民身份证书、海外出生领事报告,或美国护照。
- 您目前的结婚证。
- 证明您和配偶之前的所有婚姻均已结束的材料(离婚判决书、婚姻无效判决书或死亡证明)。
- 证明共同生活的证据:联合报税单、共同租约或房贷、联名银行账户、子女的出生证明。
如果您曾是有条件永久居民(持两年期绿卡),在大多数情况下,必须先获批 I-751 表格《撤销居留条件申请》,USCIS 才能批准您的 N-400 申请。
在境外工作的公民的配偶
《移民与国籍法》第 319(b) 条适用于被美国政府、军方,或某些美国公司、研究机构、国际组织或宗教组织派驻海外工作的美国公民的配偶。如果您的配偶计划被派驻境外至少 1 年,您可能无需满足任何特定的永久居住、连续居住或实际居住期限,即可申请入籍。您仍须是合法永久居民,保持有效的婚姻关系,并证明您将与配偶一同在境外生活,并在工作结束后返回美国。
本指南为一般性信息。对于您自己的情况,请查阅 uscis.gov,或咨询移民律师或经司法部认可的代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