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 年 6 月后放弃还是保留原有国籍

德国不再要求您放弃国籍,但您的原属国仍可能将其撤销。以下说明您在申请前应如何查询,以及曾经的德国人需要了解的情况。

核对来源:Bundesamt für Migration und Flüchtlinge (BAMF): Einbürgerung · 2026年10月阅读需 2 分钟

译自英文。官方来源为德语版本。

德国方面:无需放弃国籍

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,德国法律原则上接受多重国籍。入籍时,Einbürgerungsbehörde 不再要求您先放弃现有国籍,因此原来的两步程序(先获得有条件的入籍承诺,再证明您已脱离原国籍)通常已不再需要。这适用于所有国籍。

取得其他国籍的德国人如今同样保留德国国籍。原有的自动丧失规定(《国籍法》第 25 条)已被废止,也不再需要保留许可(Beibehaltungsgenehmigung)。

您原属国方面:申请前请先查询

您能否保留现有国籍,仅取决于该国的法律。大体上,各国可分为三类:

  • 无条件允许双重国籍的国家;对您而言没有任何变化
  • 公民自愿取得另一国国籍即自动丧失本国国籍的国家,例如印度、中国和日本
  • 须事先获得许可才能保留国籍,或在特定例外情况下才能保留的国家;奥地利和荷兰就是设有此类规定的例子

规定会变化,而且具体细节(年龄、出生地、婚姻、例外情况)非常重要。请在申请前,而不是在收到德国证书之后,向您所属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,或其官方国籍主管机关查询。

申请前需要核查的事项

  • 取得德国国籍是否会使我现有的国籍自动终止?自何日起终止?
  • 我是否需要事先获得许可才能保留原国籍?
  • 我是否必须报告新取得的国籍,或交还护照?
  • 我是否会丧失与国籍相关的权利,例如财产或土地所有权、继承、居留或投票权?
  • 是否存在兵役义务?
  • 是否有我应当申请的前公民身份(例如印度的“印度海外公民”Overseas Citizenship of India)?

2024 年 6 月之前已丧失国籍的曾经的德国人

废止《国籍法》第 25 条并不具有溯及力。如果您在 2024 年 6 月 27 日之前因取得外国国籍而丧失德国国籍,且未获得保留许可,您并不会自动恢复德国国籍。

  • 如果您居住在德国,可以按照一般程序申请入籍
  • 如果您居住在国外,依据《国籍法》第 13 条可以申请重新入籍。该申请由科隆的联邦行政署(BVA)决定,属于自由裁量事项,并且除其他条件外,还要求存在公共利益、与德国的联系、德语能力以及自我养活的能力

此外,1933 年至 1945 年间遭受纳粹政权迫害的人及其后代,依据《基本法》第 116 条第 2 款和《国籍法》第 15 条,有权(重新)入籍,且免费。

德国国籍仍可能如何丧失

如今丧失德国国籍已经很少见。法律(《国籍法》第 17 条)列出了以下情形:

  • 放弃(Verzicht),这只有在您同时持有另一国国籍时才可能
  • 在未获得德国国防部批准的情况下,自愿加入您同时持有其国籍的另一国武装部队(有例外情况,例如条约允许的情形),或在国外参加恐怖组织的战斗;这不适用于未成年人,或会导致您成为无国籍人的情形
  • 撤销非法取得的入籍,例如通过虚假信息获得的入籍

本指南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对于您自己的情况,请咨询您的 Einbürgerungsbehörde 以及您另一国籍国家的主管机关。

不构成法律建议。 本指南为根据官方来源整理的一般性信息。规定会变化——请就你自己的情况向以下机构确认 Bundesamt für Migration und Flüchtlinge (BAMF): Einbürgerung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