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国人配偶的入籍
如果您与德国人结婚或与其注册伴侣关系,通常可以在三年而非五年后入籍。以下说明《国籍法》第 9 条的要求。
核对来源:Bundesamt für Migration und Flüchtlinge (BAMF): Einbürgerung · 2026年10月阅读需 2 分钟
译自英文。官方来源为德语版本。
《国籍法》第 9 条下的缩短途径
德国公民的配偶和注册伴侣在以下条件下“应当”获得入籍(正常情况下属于强有力的法定权利):
- 您在德国合法且经常性地居住满三年,并且
- 婚姻或注册伴侣关系已存续满两年
一般规定中的其他条件(《国籍法》第 10 条第 1 款)仍然适用。这一缩短途径缩短的是时间,而不是降低标准。
您仍需满足的条件
- 身份和国籍已经核实
- 具备允许入籍的居留身份
- 在不领取 Bürgergeld(公民津贴)或社会救助的情况下,能够养活自己及受抚养的家庭成员,并适用通常的例外
- 没有相关的刑事定罪记录
- 德语达到 B1 级
- 了解法律与社会秩序,通常通过通过 Einbürgerungstest 来证明
- 承诺遵守自由民主基本秩序,并作出忠诚声明
与其他申请人相同的例外同样适用,例如因疾病、残疾或年龄而免除的情况。
特殊情况下可以更短
如果婚姻或伴侣关系已存续三年,出于公共利益的理由,三年的居住期限可以缩短。这是一项自由裁量的例外,而不是标准选项。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即使尚未在德国居住满三年,也可以与其一同入籍。
如果婚姻终止
通常在您入籍时,婚姻或伴侣关系必须仍然存在。法律设有一项保护性例外(《国籍法》第 9 条第 2 款):如果您在德国配偶去世之后、或最终离婚或关系解除后一年内提出申请,且您对该婚姻所生、且已拥有德国国籍的未成年子女享有监护权并与其同住,那么您仍可以通过配偶途径申请。
否则,如果婚姻在入籍之前终止,您就需要满足一般要求,包括五年的居住期限。
材料与实际注意事项
- 结婚证(外国证书通常需要经认证的译文,以及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)
- 证明您配偶德国国籍的材料,例如身份证或护照
- 涵盖三年期间的居留许可
- 家庭收入证明
自 2024 年 6 月起,德国原则上接受多重国籍,因此根据德国法律,您无需放弃现有国籍。请查询您原属国的法律规定。如果您与德国配偶一同居住在国外,从境外申请入籍由联邦行政署(Bundesverwaltungsamt)处理,并适用不同的、自由裁量的规定。
本指南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您的 Einbürgerungsbehörde 可以确认在您的情况下如何适用第 9 条。
不构成法律建议。 本指南为根据官方来源整理的一般性信息。规定会变化——请就你自己的情况向以下机构确认 Bundesamt für Migration und Flüchtlinge (BAMF): Einbürgerung.
来源
- BAMF: Einbürgerung (test format, fees, requirements, exemptions)
- BAMF: Gesamtfragenkatalog 'Leben in Deutschland' / Einbürgerungstest (Stand 07.05.2025)
- BAMF: Integrationskurs Abschlussprüfung (DTZ, 'Leben in Deutschland' 15/17 of 33)
- Einbürgerungstestverordnung (EinbTestV) § 1
- EinbTestV Anlage 2: Rahmencurriculum (topic modules)